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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凭 循法而行 在法治的轨道上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18年09月17日 08:18 点击:[]

一是要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进一步完善审计法律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要加快完善审计法律制度和审计法律规范体系,依法赋予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机关权限,建立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明确界定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职责,健全完善有益于科学规范审计工作的标准与程序。

二是要不断强化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依法履职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在确定审计对象和范围、选择审计事项、实施现场审计、作出审计结论、处理处罚以及公开审计结果等方面,严格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等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三是要切实履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重大决策落地生效、监督约束行政权力、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审计过程中要紧盯决策程序,注重揭示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行使行政权力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的依法运行。

四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在审计监督、质量控制、报告公告、问题整改等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提高对宪法、审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对依法审计的认识水平和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