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审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审计学校及各部门、学院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4.负责审计各部门、学院贯彻执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发展规划、重大措施以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5.负责审计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教学科研经费等情况;
6.负责审计学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情况;
7.负责审计学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情况;
8.负责审计学校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资源利用等情况;
9.负责审计各部门、学院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10.负责审计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11.负责审计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12.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监督管理学校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
14.负责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15.负责学校内部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16.负责本部门职工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17.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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