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近年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开创指导监督工作新局面,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审计署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018年1月,审计署修订印发《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赋予了内部审计工作新内涵和新使命,强化了内部审计领导机制并要求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拓展了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等,增强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为新时代下做好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随后,审计署出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的工作机制、主要形式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新修订的审计法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二、地方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的主要做法
地方审计机关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地方政府结合各地的不同特点,出台新的内部审计条例、规定或办法等,积极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我们梳理了2021年度《中国审计报》内审专刊中的相关文章,将各地的经验和做法汇总如下。
(一)外省审计机关的经验做法
1.修订、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浙江、山东、江苏、天津、安徽、重庆等地已从省、市、县级层面推动出台内部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修订了《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丽水市审计局印发了《丽水市内部审计工作积分制管理办法》。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发布了《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德州市审计局出台了《德州市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考核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苏州市审计局出台了《苏州市审计局内部审计业务宣讲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泰州市海陵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重庆市政府颁布了《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铜梁区审计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的通知》。
2.注重推进《规定》和《意见》落实
上海、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等地都通过出台制度、调研、交流和研讨等方式,组织所属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学习《规定》和《意见》精神,推动本地区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如上海市政府组织市审计局、市国资委以及735家市、区两级单位分管领导召开内部审计工作推进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举办全区内部审计工作培训班,深入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3.注重创新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方式方法
一是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四川省攀枝花市审计局在印发的《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中,将内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情况的关注内容,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评价范围。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审计局结合审计项目指导监督,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促进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江苏省无锡市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工作方案中,把内部审计情况作为必审内容,对工作不到位的一律作为问题反映并界定为主要领导责任,同时鼓励内部审计发现并整改问题。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审计局将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和工作成效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
二是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各类考核体系。天津市武清区把内部审计工作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考核内容,从制度建设、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整改、审计档案、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制定考核实施细则,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重庆市大渡口区审计局对接区国资委,将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实现量化打分考核。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将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专项目标绩效考核,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和专项目标考核实施细则。河南省三门峡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三门峡市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首次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同时,三门峡市审计局在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中强化了对各县、市(区)审计局和市局业务科室履行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职责情况的考核。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把乡镇(街道)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计划。
三是建立大数据监督平台和人才库。重庆市审计局、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四川省彭州市审计局依托大数据审计中心,研究开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水平,实现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全覆盖。北京市通州区审计局建立视频培训课件库,促进多层次、多维度开展培训交流。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依托国家审计项目实践平台,向市属国有企业发放以审代训调查问卷,结合国家审计项目计划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着力提升市属国企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和内审人员专业能力。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人才库,全面掌握内部审计人员信息,将内部审计人员分类入库,加强对人才库人员的管理和使用。浙江省临海市审计局建立内审人才信息库,以审代训抽调内审骨干力量参与国家审计项目。
四是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员制度。浙江省绍兴市审计局要求局机关业务处室所有审计人员全员担任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员,具体明确对口指导单位,实行网格化联系指导。该局还按照按需选派、双向选择原则,将国家审计项目现场实施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实训平台,提供菜单式审计项目计划,实行以审代训,着力提升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严格落实内审指导员制度,切实发挥审计部门对内审工作的指导服务职能,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实效,不断推动全区内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浙江省临海市审计局建立审计机关业务科室协同机制,点对点服务互动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体系。
五是其他做法。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及各区审计局开展内部审计高质量建设试点单位创建活动。福建省福州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资料备案机制,内容包括优化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内审机构基本情况表、内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表、内审机构人员情况表等内部审计工作报表。重庆市合川区审计局坚持内审监督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浙江省临海市审计局每年召开一次内审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典型、交流亮点、分析不足、解答困惑,在互动交流中提升内审人员业务素养;每年召开一次内审工作总结会,总结、部署工作任务和目标。
4.注重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
北京、辽宁、江苏、湖北、浙江、重庆等地各级审计机关与本级国资系统加强工作联动,出台国资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办法,如北京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共同研究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北省随州市审计局与国资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市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审计厅下发《关于组织省直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开展20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通知》,在2020年度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建立审计机关与内审机构联动协同机制,进一步拓展审计覆盖面,增强审计实效性,抓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镇街部门(单位)内部审计业务委托管理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无锡市连续5年由市人大预算工委、纪委、组织部、审计局和国资委5部门,联合召开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推进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重庆市大渡口区审计局联合区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防止违法案件发生的通知》,以制度约束行为;指导区教委,出台《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以点带面,促进各单位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5.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检查
北京市审计局启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掌握市属国企内部审计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强化质量检查结果的应用。浙江省审计厅针对被审计单位委托社会审计组织提供服务日趋常态化的新情况,加强对社会审计报告核查,防范和纠治社会审计失职失范行为,积极拓展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协同化、闭环化和数字化。江苏省全面启动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由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分级负责,实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及其所有下属单位全覆盖,分别汇总全省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内审工作数据,统一报送审计署,主要数据将纳入《审计统计年鉴》,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出版并公布。四川省审计厅会同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省属医院内部审计工作专项调研,督促医院加强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提升医疗系统内部审计质量。大连市审计局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内部审计质量效果的监督检查,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评价范围。天津市武清区从提升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一把手”对内部审计主责和经济责任意识入手,完善考核措施,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发展,同时,把内部审计工作作为该区审计委员会审议内容,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具体研究部署,要求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内部审计质量检查。
(二)我省审计机关的经验做法
省审计厅指导监督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总的工作思路是:日常指导监督与开展审计项目监督两手抓,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内部审计质量。
1.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发展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完善内部审计法规设计、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发挥内部审计权威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
2020年6月以来,省审计厅组织多方力量对《甘肃省内部审计试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在整理汇总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向各有关单位征集修改建议,经多次专题研究,形成《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2022年3月,《甘肃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将《规定》列入正式项目。
2021年3月,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站在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二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和制度。三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四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
2021年7月,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印发的《“十四五”甘肃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推进建立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积极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金昌市、武威市、陇南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监督、服务和保障作用,有效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
2.以基础性资料为抓手,做实日常指导监督工作
一是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根据审计署11号令,2021年9月,向104家省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函,要求其报送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内部审计中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二是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基础数据,将发现问题疑点多的单位列入审计项目计划建议名单。三是通过资料分析,发现内部审计质量高的单位,建议厅机关业务处、局在审计中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此做法有效推进了内部审计机构威信的提升。四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调研、座谈和现场指导监督,分领域、有主题、多形式、常态化开展座谈交流,并逐步规范,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完善,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发展。
3.结合审计项目,加强对内审的指导监督
一是根据2019年3月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的通知》要求,厅机关各处、局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作为审计事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二是针对此项工作进展缓慢等情况,职能处与厅综合管理处沟通协调,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 列入《2022年度全省重点审计项目工作任务安排》。三是各处、局将审计结果抄送职能处,用于加强日常监督工作。
4.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共同促进提高内部审计监督效能
一是会同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等主管部门,联合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二是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联合主管部门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在队伍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审计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内部审计监督提质增效。
三、甘肃省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方面,指导和监督机制连续性不够。2003年印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没有明确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的职责,仅规定“内部审计协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2018年印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明确了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的职责。长期以来指导和监督机制连续性不足,造成有的审计机关反映“工作走走停停,始终没有步入正轨”。另一方面,部分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工作进展缓慢。在市县级审计机关中,大多数单位都没有单独设置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部门,即使设置了,也大多是挂靠在其他部门,配备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较少。
(二)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审计机关除组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检查监督、培训授课等传统方式开展工作外,更要注重在引导内部审计把握宏观政策、完善管理制度、突出监督重点等方面创新指导监督的手段。
(三)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有待加深
《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该项工作在我省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联动机制。
(四)内部审计检查核查深度有待拓展
开展日常监督、结合实施审计项目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和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工作不够经常,在推动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内部审计风险方面还存在不足。
(五)结合审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待加强
厅机关各业务处、局对结合审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思想还未统一,有的认为在以往的审计内容之外,再加一项内审监督,增加了工作负担。另外,对于结合哪些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如何结合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结合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尚处于探索阶段。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制度建设
一是推动出台《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被审计对象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质量考评、成果运用、责任落实等事项作出原则性的制度化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内审机构向同级审计机关备案审计工作资料制度,深入分析总结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问题不足,为更精准、更高效地开展指导监督提供依据,推动被审计单位提升内审质量。三是深入开展市(州)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调研,督促市(州)审计机关设立独立的内审监督机构,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指导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二)创新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方式方法
一是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的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围绕政府审计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将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专项目标绩效考核,明确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促进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针对不同类别部门单位,分类梳理列出风险提示清单,提升内部审计的风险防范意识,指导内部审计突出监督重点。四是推进内部审计指导监督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发内部审计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指导监督分析平台,实现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构之间、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之间的线上实时交流互动、人才库管理、大数据分析等,提升指导监督的效率效果。
(三)构建内审工作联合协作机制
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重点调研或检查,提炼做法经验、集中分析问题困难,组织行业内审交流探讨,通报共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联合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从行业层面整体推动完善制度、提升管理水平、防范重大风险隐患。
(四)稳步开展检查核查工作
针对不同行业、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调研,加强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和质量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协同主管部门对社会审计质量进行评价。探索制定内审机构购买社会服务的规范办法。
(五)积极探索“双查双整改”
坚持日常指导监督和审计项目监督两手抓。结合审计项目监督积极探索“双查双整改”,在开展审计项目监督时,要同时检查被审计对象内审机构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国家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如果是内审机构可以纠正的问题,在审计取证时,要同时查清内审机构未及时纠正的原因。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时,要同时整改内审机构履职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国家审计激活内审机构,充分发挥自我监督作用,促进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
厅指导监督处正在拟订《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分析工作方案》,积极与厅机关各业务处、局沟通协调,推动该工作落实落细。同时,争取将结合项目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厅机关各处、局考核加分内容,增强各处、局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的主动性。